【串謀搶劫】搶劫逾582萬元名錶金飾後再出擊 警擎槍擒匪8人認罪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9/13 19:44

最後更新: 2023/09/25 16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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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名男子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搶等罪,還押候判。資料圖片

劫匪持刀及鐵鎚分別於2019年11月約1個月期間,糾黨搶劫金行及錶行,劫去財物總值逾582萬元。金行被劫後兩天匪徒再度行動,擬劫懷有逾百萬元款項的台灣漢,被早已在場監視的警員截查,其間賊人曾兩度開車撞向警方私家車,警員警告不果開槍擊中賊車,劫匪當場被擒。涉案8人今(13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搶劫等罪,法官聽取求情後,押後至9月25日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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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名被告為王承志(31歲)、蘇嘉俊(24歲)、鄭子鍵(24歲)、吳聯傳(30歲)、余鑫健(25歲)、黃歲彰(29歲)、周信發(29歲)及張承發(36歲)。

首7名被告承認串謀搶劫罪,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3日,在何文田常樂街串謀搶劫。第3至7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5柄刀及1柄鐵鎚。第3被告另承認洗黑錢罪,即於同日處理12萬元及1隻Franck Muller 法穆蘭手錶。

首被告及第5名被告另承認同年12月1日,連同3名男子在紅磡美景樓二期地下搶劫一金行共248件金飾。第8被告另於同年11月8日,在旺角廣華街仁安大廈地下搶劫陳姓男子共32隻手錶。

控方於庭上透露,除次被告外,其餘被告過往均有刑事紀錄,包括爆竊、盜竊、普通襲擊及不誠實罪行。代表律師分別求情時指,被告因財政困難,為「賺快錢」而犯案,並非案件主腦,部分被告只負責駕車及把風,並沒有參與計劃劫案。

案情指,2019年12月3日,首被告駕的士至何文田常樂街,其間曾更換車牌,數名蒙面男從白色私家車下車登上的士。警方其後展開行動,3輛警方私家車包抄兩車,便衣警截查的士時,車上載有其中3名被告,其中兩人逃走時被捕,首被告駕車撞向警方車輛,警員曾擎槍警告,首被告最終被制服。

警員截查白色私家車時,次被告駕車將的士推前半米,幾乎撞向警員,警員擎槍指向次被告及喝令停車,否則開槍,次被告未有理會及撞向警方私家車。警員擊破白色私家車後座玻璃窗後開啟車門,拉出第3被告,第4被告欲開門逃走時亦被制服。

警員向次被告作3次警告不果,次被告續推向的士及撞向警方私家車,警員遂開槍,擊中白色車司機位旁,次被告最終下車,頭部受傷的第6被告亦被捕,所有人警誡下均保持緘默,警方於兩賊車上分別撿獲2柄開山刀、3柄牛肉刀及鐵鎚。

首被告警誡下稱欠債20萬元,有人要求他駕的士搶劫,事成可獲10萬至20萬元報酬。首被告駕的士接載同黨到紅磡一工廈「搶個中年男人嘢」,其後行動取消。次被告稱駕白色私家車提供Uber服務,並曾接載部份被告。他聽到有被告致電時提及「有四個台灣佬交收」,其後聽到「不如取消交收,喺下面降住台灣佬」。

首被告及第5被告於案發前兩天,曾到紅磡搶劫金行。首被告稱有人提及「會做呢間行」,事成後他可獲酬10萬元。第5被告則負責「入店持刀控場」,他表示並不知道誰計劃搶劫,亦忘了其他細節,事件中金行被劫去248件金飾,總值逾122萬元。

第8被告警誡下稱,他受指示到廣華街假裝購買女裝錶,待店員打開飾櫃後便佯裝有要事及離開,「我都意會到係開門俾啲劫匪入嚟打劫啦」,當他推門離開時,兩名男子便入內搶去32隻金錶,共值逾459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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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